
合同
政府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关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但不得干预供销合作社正常的经营活动。供销合作社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再就业工程等需要政府组织协调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要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允许随意下达政策性经营任务和进行各种行政摊派。今后凡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从事政策性业务,都要事先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兑现。
供销社是中国农村和城市中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它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农产品的销售、日用工业品的销售以及再生资源的回收等。
供销社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农民服务,通过合作经营的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