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的种类:
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3、指定辩护。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辩护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辩护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自我辩护权: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辩护,无需委托辩护人。
2. 委托辩护权: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
3. 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辩护人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调查取证,询问证人等。
4. 辩护人的阅卷权:辩护人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5. 辩护人的申请回避权:辩护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有应回避的情形,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6. 辩护人的辩论权:辩护人在法庭上可以对控诉人的指控进行辩护,提出自己的意见。
7. 辩护人的证据提出权:辩护人有权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有其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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