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工商登记以股权转让方式撤资是否构成属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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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673085

2025-03-14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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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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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股权的方式,让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取得其出资份额。这种行为是不构成抽逃出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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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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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keyale

2025-03-14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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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工商登记以股权转让方式撤资是否构成抽逃出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公司成立后,通过虚构交易、虚假出资等方式非法将出资从公司中撤出的行为。

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股东通过合法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并进行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那么这种行为一般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但是,如果股权转让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存在通过股权转让非法转移公司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因此,是否构成抽逃出资关键在于股权转让是否合法、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公司资金等行为,而不仅仅是是否进行了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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