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1、一般情况下为7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
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执行这一规定需要注意四方面的问题。第一,不宜在接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后,未作任何调查就立即决定
立案。因为有不少投诉、申诉、举报、移送、交办材料的真实性需要进一步核实,不然的话后面还要走销案程序。第二,要有一定的
立案标准,即要有初步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第三,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
立案时间的,要履行申请、报批手续,要有书面材料随案入档。第四,对投诉、申诉、举报、移送、交办材料中,涉及需要依据检测、鉴定结论方可决定是否需要
立案的,检测、鉴定的时间不应计算在内,但应在收到检测、鉴定结论后立即决定是否
立案,确保不超过规定的时间要求。另外,对工商部门在巡查中主动发现的案件,也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
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