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实践
合同有定金
合同,保管
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民间借贷),借用
合同等。<br>实践
合同,又称要物
合同,是相对于诺成
合同而言的一种
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
合同。<br>实践
合同的特征:<br>第一,实践
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实践
合同与诺成
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
合同成立。对于诺成
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
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
合同方能成立。<br>第二,实践
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实践
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
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
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