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法律上的工伤待遇与正式工是有区别的。在中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包括临时工,都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临时工发生工伤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治疗、工伤康复等。如果临时工所在单位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待遇将由单位自己承担。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将临时工排除在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外,因此临时工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