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分
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
公司一个部门。分
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
财产,并以总
公司的资产对分
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
公司是总
公司的分支机构,分
公司的
财产是总
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经营使用权,在当事人只选择分
公司作为被告的情况下,
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分
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
公司。设立分
公司,应当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
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
公司,子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