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
信用卡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伪造
信用卡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模仿真实
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
信用卡;二是在真实
信用卡基础上进行伪造,如在空白
信用卡上输入其它用户的的真实信息进行复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输入虚假信息等。另外,还有一些行为也属于伪造
信用卡,如在原有
信用卡上涂改、变造等。行为人必须有使用伪造的
信用卡的行为,才构成本罪。所谓“使用”,是指利用
信用卡进行支付、消费、结算等行为。使用伪造的
信用卡,可以是行为人自己伪造后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伪造的
信用卡而使用,如果行为人将伪造的
信用卡出售或者单纯伪造
信用卡而没有使用的,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