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有下列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为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3、客体要件为上市
公司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和
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4、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
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
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
刑法》第169条之一第1款,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
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
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