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6 10:40
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申请人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裁定前,可以书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可以撤回的,评审程序终止。
2025-06-06 10:39
注册商标复审申请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回的。撤回申请通常需要在复审决定作出之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撤回的理由。撤回申请后,该复审程序将终止,但申请人仍然可以重新提交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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