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不动产买卖
合同生效要件:1、房屋买卖
合同作为债权
合同,属诺成性
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2、房屋买卖
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
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
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
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不动产买卖有以下注意事项:1、买方咨询;2、签
合同;3、办理过户;4、立契;5、缴纳税费;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7、
银行贷款;8、打余款完成交易。【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