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理由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
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依据《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二条申请人或者
专利权人缴纳有关
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
知识产权局
专利局(以下简称“
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第三条经
专利局批准,下列
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知识产权
三、年费(自授予
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