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其行使的职权包括: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并向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
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4、制订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制订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
公司债券的方案;6、制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7、制订
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