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伤致残老板为避责注销公司违法。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老板在员工工伤致残的情况下注销公司,以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员工因工致残,企业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支付工伤待遇等。
如果企业老板在员工工伤致残后,通过注销公司来逃避这些法律责任,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逃避债务罪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在法律上,这样的行为被视为恶意逃避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原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因此,建议企业老板在员工发生工伤后,应依法处理工伤事宜,积极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避免采取违法手段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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