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能以合理的成本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二)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期限错配、交易对手集中度、债券质押比例等适度,近2年内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近6个月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四)取得证监会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的认可;(五)近2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企业之间发行短期融资券对于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又提供了一种途径,在解决企业短期融资方面的困难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讲,只有实力雄厚、资信程度很高的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证券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规定,最近一年分类监管评级在A类以上。
2. 证券公司应当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发行短期融资券后,其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 证券公司应当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证券公司应当具有稳定且可预期的现金流入,能够覆盖短期融资券本息。
5. 证券公司应当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