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效力不同。可撤销
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
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有效
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
合同,对
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
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
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
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