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揭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 如为集体户口,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1. 已婚: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未婚: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
3. 离异: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1. 最近6个月银行流水(需盖银行章)
2. 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需注明职位、入职年限、月收入)
3.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近1年)
4. 其他资产证明(如存款、股票、车辆行驶证等)
1. 已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 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
4. 开发商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限购城市)
1. 个人征信报告(可委托银行查询)
2. 填写完整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1. 非本地户籍需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如限购地区)
2. 二套购房需提供现有房产证明
3. 公积金贷款需额外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注意事项:
1. 所有复印件建议使用A4纸单面复印
2. 银行流水需体现稳定收入,月收入需覆盖月供2倍以上
3. 不同银行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与贷款经理确认清单
4. 二手房需补充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原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