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03日
你所说的方法本身就存在违法,根本行不通,你这个“联盟”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公司化运作,那么你的目的显然是“盈利”,跨行业“联盟”显然面临反不正当竞争与市场操纵、垄断的问题,所以,你的“联盟”唯一的办法就是成立相关“行业协会”,这个需要民政等部门审批,并且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说得直白点,你收的“会费”不能以“分红”、“利润”的形式转移到组织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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