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08日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关于我们|免责条款|版权声明|侵权举报|隐私政策|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