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
科目一均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均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普通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所以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转换为70分,且转换时不改变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原始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换算后的转换分在70分以下;原始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换算后的转换分在70分以上。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通常包括以下几门:
1.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查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基础理论和应用能力,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
2.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查教师对该学科的理解和教学能力,具体科目会根据教师申请的学科进行调整,如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3. 中学综合素质:考查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基本能力等内容。
具体考试科目可能因地区和考试类型(如笔试、面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考当地教育局发布的官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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