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1、人民
法院在
立案后,是可以变更管辖级别,将案件从具有管辖权的
法院转移到没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
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
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
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
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