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刑事案件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因受到
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
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
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
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