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而为偿还贷款进行的担保。
2、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产抵押的主要区别有两方面:一是抵押人不能作为第三人为他人进行担保;二是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作担保,而不能为其它性质的债权进行担保。风险提示:若仅针对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的,建议抵押权人还应注意:1、抵押合同应内备注清楚建筑物的现状,以照片、视频或公证等其他形式记录下来,并作为抵押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予以留存。2、后期需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进,在抵押人完成续建部分或新增建筑物时,及时针对该部分进行备案登记。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地产抵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抵押物的状态和用途。房地产抵押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时,以其已经竣工并可以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这种抵押物通常是现成的,包括土地、房产等,可以立即用于偿还债务。
而在建工程抵押则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时,以正在建设中的工程作为抵押物。这种抵押物尚未竣工,无法立即投入使用,但它可以用来为贷款提供担保。在建工程抵押通常用于建筑项目的融资,以帮助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获得资金支持。
此外,房地产抵押的评估相对比较简单,因为抵押物已经竣工,其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比较等方式较为准确地确定。而在建工程抵押的评估则更为复杂,需要考虑工程进度、建筑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多种因素。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