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股份
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1、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
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2、发起人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3、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4、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的股份,未经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转让。5、除了为减少
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以外,
公司不得通过收购持有本
公司的
股票。6、记名
股票,由
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7、无记名
股票,在依法设立的
证券交易场所内,由
股东以将
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