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休息日加班有补休,不支付加班费是合法的,工作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未经过劳动者同意安排补休也需要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倍,安排补休的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关于加班费与补休的规则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1.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工资150%支付加班费;
2. 休息日加班:优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200%支付;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论是否补休,均须按不低于工资300%支付。
1. 仅限休息日加班:企业可选择补休或支付200%工资;
2. 禁止替代情形: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用补休替代加班费;
3. 补休期限:应在合理期限内安排(一般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安排需补发加班费。
1. 强制以补休代替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 工作日超时加班未支付150%工资;
3. 休息日补休后仍扣减工资基数。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效2年),或申请劳动仲裁(时效1年)。需保留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主张补发加班费及赔偿金(应付金额的50%-100%)。
综合计算工时制需在周期内结算总工时,超出部分按150%支付;不定时工作制通常不执行加班费规定,但法定节假日工作仍需支付30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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