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货款未打在
合同指定账户的,
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给付货款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货款未打在
合同指定账户的行为属于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