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物的认定公告期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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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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