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岗位补贴会计分录包括:
1、企业收到岗位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2、企业结转岗位补贴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贷:本年利润
企业收到岗位补贴后进行结转,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政府补助准则的相关内容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而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疫情期间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岗位补贴,其会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的政策和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岗位补贴属于企业对员工的福利支出,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并在实际支付给员工时,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转入“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例如: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根据补贴发放的岗位所在部门确定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收到员工报销或直接支付员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现金
但如果是政府提供的补贴,收到补贴时应计入“递延收益”或“其他收益”,并在满足条件时转入损益类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政府补贴政策的具体要求来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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