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
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取保候审是在判决下来之前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已,且不折抵刑期。《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
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