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房子
财产分割时首先要看房屋属不属于
夫妻共同
财产。如果是则根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
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
法院根据
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是个人所有
财产,则还是由个人享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