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责任
公司发行
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
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
公司发行
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2.申请发行
公司在作出发行
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公司登记证明、
公司章程。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3.发行
公司债券的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
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
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4.公告募集办法发行
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
公司名称;(2)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3)债券的利率;(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6)
公司净资产额;(7)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
公司债券总额;(8)
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5.
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
公司发行
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
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
公司盖章。6.
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司发行
公司债券应当置备
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
公司债券的,应当在
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
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的
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