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划分医疗
事故等级的依据是: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医疗
事故分为四级,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
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由
专家鉴定组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
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
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
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
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
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