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化学加固则多用于湿陷事故处理,从国外情况来看,与我国不同,保加利亚多采用水泥土垫层、混凝土挤密短桩,俄罗斯等国认为当处理厚度大于12m的黄土时,热处理和预浸水与水下爆扩相结合都比桩基础经济,根据我国经验,灰土垫层、灰土(或土)挤密桩可分别适用于处理3m左右和10m左右厚的湿陷性黄土层的湿陷性,10m以上可采用深层孔内强夯以及桩基础等。
预浸水法可用于处理厚度大、自重湿陷性强烈的湿陷性黄土场地,但该方法处理后距地表一定深度内的土层应具有湿陷性,必须采用其他方法另作处理。总之,在具体选用湿陷性黄土的处理方法时,应根据建筑场地的湿陷性类别、湿陷等级、以及地区特点,首先考虑因地制宜和就地取材等原则,并根据施工技术可能达到的条件,经过技术经济对比予以选用,必要时可几种方法综合考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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