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而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
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
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
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
财产不足清偿或者
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