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一、原房屋租赁
合同有效当房屋租赁
合同到期,承租人没有搬出,仍然继续使用房屋且支付租金,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反对且也接受租金,即可以推定双方有继续履行租赁
合同的合意。那么原来的房屋租赁
合同依然有效。二、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房屋租赁
合同到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续签租赁
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由原来的固定期限租赁
合同关系转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关系。三、承租人与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
合同,但出租人在解除不定期租赁
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合同。但是因承租人在搬出租赁房屋之前,还有寻找住处、搬家等事宜需要另行处理。因此,法律同时对出租人的
合同解除权作了一些限制,要求出租人在解除
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对于合理期限,应该看原租赁
合同是否已有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习惯确定。实践中一般为10天至30天。例如,原租赁
合同约定,房东在解除房屋租赁
合同前要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那么在原租赁
合同届满后继续
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要解除租赁的,依然要依照原有
合同的约定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据此,过期的房屋租赁
合同即使没有续签也依然是有效的,但是双方在任何时间都能解除
合同,不过解除
合同需按照原有租赁
合同的约定对租客进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