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则是在朴素集合论(最原始的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现代的集合一般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
集合论的创始人是德国数学家乔治·康托尔(Georg Cantor),他在19世纪末开始研究无穷大理论时引入了集合的概念。集合论在数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提供了一种统一的语言和工具来处理各种数学对象。
康托尔的工作最初受到了争议,部分原因是因为它挑战了当时对无穷的理解。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集合论逐渐被接受,并成为现代数学的基础之一。集合论不仅影响了数学的其他分支,如分析学、拓扑学和代数学等,还对哲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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