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劳动
合同,如劳动者可以搜集到以下有效凭据,证明劳动关系:1、有单位盖章或者法人有劳动者姓名的材料,比如单位的考勤表、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等;2、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经办的相关凭据、证件,如劳动者的
社保缴纳记录、
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政府主管部门办法的医师执业证、建造师证等。劳动者如果能搜集到上述有效证据,仍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
保险费的记录;(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
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
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