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1、以下情形,属于医疗过失:(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3)医疗过失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