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股东名册,是指
公司记载有关
股东及其
股权状况的簿册。
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
股东名册。其法定内容有:(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
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
股东名册的
股东,可以依
股东名册主张行使
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
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风险提示:
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只有在
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
公司股东。在
股东名册上记载为
股东的人,无须向
公司提示
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必要向
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
股东名册记载本身就可主张自己为
股东。
公司也没有义务查证
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向
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上的
股东履行各种义务即可。
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是
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