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性质跟
股东个人
财产的关系如下: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
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要对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会追索到自己的个人
财产。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
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
夫妻公司”或者“父子
公司”以及新
公司法实施后的“一人
公司”即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投资人经营中将
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
财产混为一体,对外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招致
公司人格的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的
股东如果不能证明
公司财产独立于
股东自己
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旧会追索到
股东的个人的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