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股东在
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的发起人与虚假出资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
公司出资的非货币
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
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
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与
公司设立时的初始出资并没有区别,因此,
股东、发起人等因其他
股东在
公司设立时的虚假出资应承担责任时,在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虚假增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
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
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
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