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没有
合同,只要能证明你居住的地址也可以。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
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2、
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
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
广州市房屋租赁
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
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
房产证明材料等;(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
房产证明材料等;(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
合同期限)。《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