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买卖
合同续约的,如果买卖
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则当事人可以重新订立新的买卖
合同;如果
合同正在履行中的,则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买卖
合同的履行期限、标的的数量、价款等条款。法律依据:2024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
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
合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
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