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股东提起解散
公司诉讼时被告不包括其他
股东。
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解散
公司的诉讼的情形有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
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
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
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
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
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通过,股份有限
公司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