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
身份证明;(3)
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房地产买卖
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
房地产买卖
合同书)或经公证的
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
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
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
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
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
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房地产的,应提交
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