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如果您已经通过税务局代开技术
发票,并且对经营所得已经缴纳了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以及
个人所得税,那么这部分收入不应再重复作为劳务报酬来缴纳
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收入征收的税种,而
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对个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的税种。两者针对的收入性质有所不同。
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业务内容和税务处理方式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直接联系税务局,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确保所有税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