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仅仅有购房
合同是不足以提取住房
公积金的,如果想要提取住房
公积金还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因为购买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相关自住住房,提取住房
公积金时应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购房
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
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
身份证原件和其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相关
银行储蓄账号。职工的配偶如果想要提取住房
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可以证明
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
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
公积金。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
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