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情
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
法院判决
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而能证明
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
合同;2.双方签订的
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
离婚期间属于
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
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分居
离婚的证据收集非常困难,如果还没有分居,想
离婚的一方,建议直接向
法院起诉
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这种情况比等上两年还要提供证据相对简单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