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
在
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
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在
民法典中照顾女性是该法的一个原则。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家里能买这些饰品,说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所以对首饰不进行分割也不影响一方的生活状况。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1、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