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
公司法对
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下列明确规定:一、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通过。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